摘要:來源|都市現(xiàn)場原創(chuàng)發(fā)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 如刪除來源必究最近,江西宜春高安的陳先生向《都市現(xiàn)場》反映,早在2006年,家里的老房子就被鑒定為危房,拆除后原本打算重建,可由于城區(qū)內不再允許居民自建房,2016年,相關部門同意對其進行貨幣補償,可...
來源|都市現(xiàn)場原創(chuàng)發(fā)布
未經允許不得轉載 如刪除來源必究
最近,江西宜春高安的陳先生向《都市現(xiàn)場》反映,早在2006年,家里的老房子就被鑒定為危房,拆除后原本打算重建,可由于城區(qū)內不再允許居民自建房,2016年,相關部門同意對其進行貨幣補償,可直到現(xiàn)在,這筆補償款仍然沒有發(fā)放。
陳志剛家的老房子原本位于高安市高豐路23號,由于房屋出現(xiàn)多處裂縫,2005年,相關部門對房屋的安全性進行了鑒定。
2005年12月,高安市房屋安全鑒定辦公室做出鑒定,“房屋因年久失修的緣故,已達到無法修繕的地步,建議總體拆除”。可當時,陳志剛的孩子剛考上大學,自己又下了崗,實在負擔不起重建房屋的費用。直到2010年,家里有了點積蓄,他才打算重建新房。
舊房已經拆了,可新房卻不能再原址重建,為此,陳志剛多次向相關部門反映情況,希望能重新建房或者對已經拆除的房子進行相應補償。2016年5月,原高安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建設局對陳志剛的補償申請作出了書面回復,文中稱“經研究,我局同意陳志剛等五人提出的申請以貨幣補償解決拆遷安置問題,貨幣補償?shù)霓k法可參照棚戶區(qū)改造補償進行”??蓵r間過去了5年多,補償仍未兌現(xiàn)。
危房早就拆了,相關部門也同意了貨幣補償,為什么補償款就是下不來呢?6月3日,都市頻道記者和陳志剛一起來到了高安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當陳志剛提出,為什么五年前就給出了書面回復,做出了貨幣補償?shù)臎Q定,為什么一直沒有兌現(xiàn)時,分管此事的副局長鄒正安沒有給出正面回應,只是表示,由于陳志剛在拆除舊房時,沒有與街辦簽訂拆遷協(xié)議,所以還要補簽協(xié)議。
那么,陳志剛能否重新補簽拆遷協(xié)議呢?于是,記者和陳志剛又來到了高安市筠陽街道辦事處,拆遷辦工作人員表示,房子不是拆遷辦拆除的,能不能補簽協(xié)議,還要等領導批示。
就這樣,陳志剛又被推回到了高安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危房拆除了,原本應該就地重建,可因政策變化,原地重建是不行了,在當事人長達幾年的奔波之后,高安市城建部門終于提出了貨幣補償?shù)姆桨?,但是,如何補償?誰來補償?要辦哪些手續(xù)?這些問題,陳志剛和家人又等了5年多,始終沒有答案。換位思考一下,這種等待的滋味肯定不好受。我想,城建部門既然拿出了處理方案,做出了承諾,就應該兌現(xiàn)承諾,如果需要當事人補辦一些手續(xù),也應該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告訴當事人,而不是拖拖拉拉,問題久拖不決。在采訪中,相關部門負責人說,要等待領導批示,如此這般不想擔責,不敢擔責,既損害了群眾的利益,也損害了政府的形象。對于此事,《都市現(xiàn)場》仍將追蹤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