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渠縣通報6起黨員和公職人員酒駕問題萬源通報2起違反八項規(guī)定典型案例↓↓↓1.達州外國語學校教師王珩宇酒駕問題。2021年10月18日20時許,王珩宇飲酒后駕駛小型轎車行駛至拘留所路口處時被交警查獲,被處以罰款1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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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縣通報6起黨員和公職人員酒駕問題
萬源通報2起違反八項規(guī)定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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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達州外國語學校教師王珩宇酒駕問題。2021年10月18日20時許,王珩宇飲酒后駕駛小型轎車行駛至拘留所路口處時被交警查獲,被處以罰款1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2022年4月,王珩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渠縣中學教師顏格酒駕問題。2021年7月3日21時許,顏格飲酒后駕駛小型轎車行駛至營渠路時被交警查獲,被處以罰款12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2022年4月,顏格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渠縣北城供電所運維主管劉海酒駕問題。2021年11月6日13時許,劉海飲酒后駕駛二輪摩托車行駛至渠江街道新興路時被執(zhí)勤交警查獲,被處以罰款1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2022年4月,劉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拱市鄉(xiāng)河壩社區(qū)1組組長宋小平酒駕問題。2021年5月24日13時許,宋小平飲酒后駕駛二輪摩托車行駛至有慶至寶城路段時被交警查獲,被處以罰款1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2022年4月,宋小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貴福鎮(zhèn)貴福社區(qū)居民王建平酒駕問題。2021年7月1日13時許,王建平飲酒后駕駛小型轎車行駛至204省道0313公里100米處時被交警查獲,被處以罰款1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2022年4月,王建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土溪鎮(zhèn)高埡村監(jiān)委會委員趙林明無證酒駕問題。2022年1月2日14時許,趙林明飲酒后無證駕駛未上牌未登記備案的二輪摩托車行駛至土溪鎮(zhèn)街道時被交警查獲,被處以罰款2350元的行政處罰。2022年4月,趙林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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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源市原柳黃鄉(xiāng)寨壩村村委會主任曹緒明違規(guī)收受他人禮金的問題。2017年,萬源市原柳黃鄉(xiāng)寨壩村在對社道路實施維修過程中,施工方李某為得到時任萬源市柳黃鄉(xiāng)寨壩村村委會主任曹緒明的關照,讓其能夠繼續(xù)承接工程,便將其應得的挖機工時費3510元送予曹緒明,曹緒明予以收受,并用于個人開支。曹緒明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1年5月,曹緒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萬源市大沙鎮(zhèn)中心衛(wèi)生院院長馮明身違規(guī)收受單位同事、下屬紅包禮金的問題。2021年10月,萬源市大沙鎮(zhèn)中心衛(wèi)生院院長馮明身,違規(guī)收受單位同事、下屬恭賀其喬遷新居的紅包禮金共計2800元,并用于個人日常開支。2022年2月,馮明身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來源:廉潔渠縣、廉潔萬源
編輯:郭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