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2月16日,雙峰縣人大常委會組織對縣人民政府提請決定任命人員進行任前法律知識考試??h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趙準劍主持會議并作動員講話,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彭樂潮宣讀考場紀律。趙準劍要求,對擬任命干部進行任前法律考試,是檢驗干部法律水平和依法管理能...
12月16日,雙峰縣人大常委會組織對縣人民政府提請決定任命人員進行任前法律知識考試??h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趙準劍主持會議并作動員講話,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彭樂潮宣讀考場紀律。
趙準劍要求,對擬任命干部進行任前法律考試,是檢驗干部法律水平和依法管理能力的重要措施,是完善人大任免程序的必要環(huán)節(jié),對提高國家機關(guān)工作人員的法律知識水平、促進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義。要通過考試,進一步增強領(lǐng)導(dǎo)干部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強化法律意識、人大意識和公仆意識,進而在今后的工作崗位上自覺做到學法、用法、守法,嚴格依法行政,更好地履行國家機關(guān)工作人員的法定職責,更好地為人民服務(wù)。(熊瓊)
【來源:雙峰縣人大常委會】
版權(quán)歸原作者所有,向原創(chuàng)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