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來源:廣安日報-廣安在線案情回放:今年6月24日18時許,武勝縣公安局中心派出所接到趙女士報警,稱其駕車行駛到武勝縣中心鎮(zhèn)南山村5組時,50多歲的李某某用棍子將草挑到其車上發(fā)生爭執(zhí),并將趙女士的私家車后視鏡等處敲壞。民警接警后迅速趕到現場處...
來源:廣安日報-廣安在線
案情回放:
今年6月24日18時許,武勝縣公安局中心派出所接到趙女士報警,稱其駕車行駛到武勝縣中心鎮(zhèn)南山村5組時,50多歲的李某某用棍子將草挑到其車上發(fā)生爭執(zhí),并將趙女士的私家車后視鏡等處敲壞。
民警接警后迅速趕到現場處置,向車主了解情況后,找到李某某讓其放下手中鐵鍬配合調查。李某某情緒激動拒絕配合,不斷挑釁、辱罵民警,在公路邊上撿起鵝卵石等持續(xù)攻擊民警,造成處警民警右膝處受傷。在民警呼叫增援時,李某某迅速逃離現場。
經查,李某某當時正在用鐵鍬清理雨后堆積的泥土,當趙女士駕車駛過時,不慎將草挑到其車身上,于是兩人發(fā)生口角爭執(zhí),李某某為教訓車主遂將其后視鏡等砸壞。李某某因處警人員未先向其了解情況,產生不滿情緒,暴力襲警,造成處警民警右膝處受傷。
李某某因涉嫌襲警罪,于2021年6月30日被武勝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4日經武勝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該案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民警說法:
武勝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二中隊中隊長蔣兵介紹,這是武勝縣首例涉嫌襲警罪的案件。
襲警罪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也是《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妨礙公務罪單列出的罪名,對暴力襲警行為的量刑提高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突破了妨害公務罪的量刑尺度,于2021年3月1日開始實施。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曾專門出臺《關于依法懲治襲警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明確:對民警人身實施撕咬、踢打、抱摔等直接攻擊以及對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車輛、警械等警用裝備進行打砸等破壞,均屬于暴力襲警行為,應當適用《刑法》關于襲警從重處罰的規(guī)定。
民警提示,人民警察代表國家行使執(zhí)法權,肩負著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wěn)定的職責,暴力襲警嚴重沖擊法律底線,影響人民群眾的安全感、獲得感。希望廣大群眾遵紀守法敬畏法律,尊重執(zhí)法者。(武勝記者站 肖雪 廣安日報全媒體記者 劉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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